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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部公告
今年4月初,我与一家房屋租赁公司签订了房屋托管合同,委托其帮忙转租家中闲置房屋。合同中约定,租赁期限为24个月,每月租金2000元,付款方式押一付一,中介公司在起租日前向我支付一个月房屋租金作为押金,首期账单支付完毕后,每期付款日为当月10日。这家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,签订合同时公司给了我2000元,没想到从第二个月10日开始,就没再给过我租金,直接跑路失联。联系租户后我才知道,原来中介公司与租户签订的合同是租金1400元一个月,且付款方式为年交,也就是说,中介公司一次性收了租户一年的房租。
知道上当受骗后,我想收回房屋。但租户并不同意,认为已经交了一年的房租,理应有权利租住到期。请问,在这种情况下,我有权收回房屋吗?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?长春 张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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